解析:
在婚前购房,婚后方才办理房产证书的情况下,此等房产所归属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首先须要了解在此过程中夫妻二人对此处房产的所有权问题是否存在特殊约定;若有所约定,则需依照已有的约定进行处置;
如若未有任何明确约定,则须按照相关产权登记信息来确认其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