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盗窃罪所涉及的金额标准被划分为三个层次。通常而言,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3000元;而数额巨大的起点则上调至人民币3万元;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这一数字则上升到人民币30万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数额标准的制定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更为详细的细化和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