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发现警方将某位人士带走,且已超过24小时仍未传来任何相关信息,请您务必保持镇定,避免过度恐慌。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是因为案件较复杂,人为因素等多种原因导致调查工作耗时颇久。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办案机构取得联系,以便能够获取到案件的初步信息和了解涉事人员目前所处的境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