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14周岁者施以强奸之行径,鉴于此类情形之下,未满14周岁者属于犯罪责任能力尚不具备之未成年人群体,故而无法通过法律制裁方式予以惩治。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将会指令其监护人对施管教措施,并在必要情形下,国家亦有可能将其纳入政府管辖范围之内进行教育矫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