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因醉驾导致他人受到轻伤一级的严重伤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其将被判定为犯有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明确规定,嫌疑人在公共道路上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将面临一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附加严厉罚款。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醉酒程度、所造成的实质性损害结果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作出公正判决。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若醉驾行为同时触犯了诸如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相关罪名,则应依照处罚力度更为严苛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