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而言,若在此期间并未实施故意犯罪行为,两年期满之后,将会被改为无期徒刑的处罚。
然而,倘若此类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能够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在相同的两年期满之后,其刑罚将被减至25年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来说,即使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其服刑期限也不得低于25年。同样地,如果他们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那么他们的实际服刑期限也不得少于2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