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前提下,我们需要具体界定一般性的借款纠纷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在我国刑法中,侵占罪特指特定情形下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律认可地据为已有的行为,其犯罪数额须达到一定标准并坚持拒绝归还给权利人。
然而,借款纠纷则源于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约定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在民事法律范畴内的违约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索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