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罪乃是一种极其恶劣且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它得以成立所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如下所述:
第一,行为主体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作为基础,亦即他们必须具有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主观恶意。紧接着,行为者必须在现场采取暴力手段、胁迫方式或是其他有效手段,使得被害人陷入无法抵抗、不愿抵抗或者是未能反抗的境地之中。此处所称的“暴力”,是指对受害人实施实体性力量的打击或强制,例如殴打等行为;而“胁迫”则是通过恐吓、威胁等方式,让被害人感到极度恐惧;
至于“其他方法”,则泛指上述暴力与胁迫之外,能够有效控制被害人反抗行为的各种策略与方法。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行为者需在现场强行夺走他人的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