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合同诈骗罪,就是有那么些人他们出于自己的自私自利目的,跟人家签合同、执行合同的时候,故意拿些假话来欺骗对方,把人家的钱财给偷偷地弄到手里。这个罪名主要就是评价这么几种情况:
首先,他们的内心深处,肯定都是想着怎么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的。也他们根本就没想要按照合同去办事儿,更别提真心实意地去履行合同义务,他们真正想做的,就是把别人的财产当成自己的东西,要不就是偷偷摸摸地拿走一点儿。
然后,他们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利用各种手段,比如说编瞎话、撒谎、搞鬼等等,来糊弄那些被骗者。再比如他们可能会用假冒的公司名称或者冒充别人的身份去签合同,甚至还可能用伪造、篡改或者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除了这些,这个犯罪行为的扣分点还有好几个,不过概括起来说,都是跟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制度和老百姓的财产权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