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所侵害的对象通常为公款资产,不囊括个人物品。贪污罪系指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优势,侵吞、盗窃、诈骗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众财产的严重犯罪行径。
其中,公众财产主要涵盖了国家所有的合法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合法财产;
同时也包括那些专门用于援助贫困人口及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专项基金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