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无论该名幼女是否出于自愿,皆按照强奸罪论处。
然而,强奸罪的判定过程中涉及到的年龄因素往往比较复杂。
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倘若行为人明确知晓另一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时,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便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被视为强奸罪。但是,若行为人对幼女的实际年龄毫不知情,且双方自愿进行了性行为,并且并未产生任何严重的后果,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