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伤残鉴定等级被评定为第九级的受害人而言,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并非绝对不变,而是受到众多复杂的变量的影响,例如受害人的薪资状况、事故发生地的经济发展程度以及事故责任分配等等。在正常情况下,一次性的补偿费用应当包含以下款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项内容。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通常是依据受害人自身九个月的平均薪资收入来确定。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多方面的支出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会根据实际的情形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