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诈骗罪犯刑期满释放之后,倘若确实无力偿还欠款,可能需要承受若干限制与冲击。
首先,债权人仍然具有通过正规手段追索债务的权利,他们极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如扣押、冻结诈骗者名下的各类资产。
然而,若被执行者确处于无偿付能力状态,法院或许会先暂停执行程序,等待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除此之外,这一事件也可能对其个人信誉造成长期且深远的负面影响,使其在未来的经济活动中,例如贷款、信用消费等领域,遭遇诸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