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对他人造成二人次轻微伤害的寻衅滋事行为被视为较严重的情节之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严重犯罪。只要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实质性的破坏,便应当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对于导致二人受伤这种情况而言,无疑会使违法者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然而,在实际的定罪与量刑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意、采取的手段以及所引发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