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夫妇由于异地而面临婚姻分离时,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来解除这一关系。尽管异地分离可能持续了很长时间,但只要其中一方坚信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难以维持家庭生活的地步,那么他(她)便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将异地分居作为离婚的唯一理由,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在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且经过调解仍无果的情况下,才会被视为符合离婚条件并得到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