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离婚事件中双方皆未表达出对孩子的期望,亦不宜擅自做出送养之举。在此情境之下,法院会依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莫名其妙境等众多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公正裁定,从而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作为父母,对于尚未成年的子女具有不可推卸的扶养义务,因此不能仅凭借自身的内心意愿来逃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