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判处刑罚。刑事拘留乃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案件诉讼过程得以顺畅开展。若在之后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存在充足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确犯有罪行并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则被告人才可能被宣告刑罚。然而,如经深入调查后发现证据不充分或犯罪情节显属轻微,以致无法将之判定为犯罪行为,则被告人便无需承受刑法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