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终止之后,为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身心健康及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他们可携带着相关单位开具的《取保候审解除通知书》或与之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机构领取先前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倘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了所有相关法规和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程序终结之时,负责执行此项工作的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银行,以便其能够迅速地将保证金如数归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