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规定,一旦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企业或部门所有的财产窃取为个人拥有,且数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此类行为即被认定为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文规定是如此,但是如果在实际司法操作过程中,由于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相关司法决策的区别,对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也有可能会进行适当的修订与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