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乃是指持卡人有意破坏信用卡管理规章制度,借用信用卡实施诈骗勾当,哄骗他人产生错误认知进而获得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倘若此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涉及到父母亲,那么其处理方式将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与涉案金额而定。通常情况下,若涉案金额较大,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具体的量刑裁决,往往会综合考虑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手法的残忍程度、是否具备自首或立功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