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专利侵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后如何进行减刑的解析,这是一个比较困难且复杂的话题。关键性的因素在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和其自身的行动表达。一旦罪犯能够严格地遵循监狱内部设定的各项规定以及接受改造,并且展现出的确具有悔过自新的意愿或者有立功赎罪的实际行动,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举例来说,如果罪犯能够成功地阻止其他罪犯实施重大的犯罪活动,或者向狱方或外界揭露监狱内外存在的重大犯罪活动并经过查证核实,这些都属于立功赎罪的表现,那么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减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