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种情境之下,您完全有权利向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相关申请,请求开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居民户籍证明文件。凭借此份证件,即可依法依规完成户口迁移之相关流程与手续处理。面对于前配偶拒绝提供户口簿的答复,我们应认识到其举措不仅缺乏合理性且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您拥有充分的权力通过合法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还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以期获得前配偶的积极配合,顺利完成户口迁移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