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未成年人扶养费用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所在地实际的生活水准等等。更为明确的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扶养费用应该占据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而如果同时需要兼顾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扶养问题,那么这一比例还可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不得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缺乏固定收入的父母,其所需的扶养费用则应当依据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内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