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于配偶转移资产事实的取证过程中,我们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调查和搜集证据:
首先,需要紧密关注所有银行账户的详细流水记录,以期发现任何规模较大且异于寻常的资金流出情况;
其次,要密切留意家庭所拥有的各种贵重财物,如房产、车辆等的所有权变更以及相关的登记信息;
最后,还需对家庭共同经营的商业活动的财务状况保持高度警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积极收集并保存可能存在的相关通讯记录、电子邮件等能够明确反映出转移资产意图的关键性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