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费用的具体金这一问题主要受到原告是否主张财产分割及涉案财产数目大小的影响。假定诉讼请求并不包括对于财产分割项目进行主张的话,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案件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会集中在50元至300元这个区间内。
然而,如果诉讼请求中包含了对财产分割事项的主张,并且所涉及的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人民币,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就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但是,倘若涉及的财产总值超出了20万元人民币,则对于超额部分的比例将依照0.5%的基准进行计算和收费。举例来说,若是某个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总额达到了50万元人民币之巨,那么其所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应为:$[(50-20)×0.5%]+基本费用=$参照上式的计算过程,可以得出所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应是4016+基础费用的结果。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