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遗弃罪,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接收并展开调查处理。公安机关的职责就是针对那些被怀疑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行的事件进行立案侦查,并且要尽可能地搜集到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取证之后,如果发现案件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明确,而且所获取的证据也足够充分有力,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将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