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有关两位子女抚养权裁决的离婚事宜中,法官往往会全面地考量众多复杂的因素。这些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段、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所具备的养育能力与养育环境等诸多方面。假设孩子年纪尚幼,那么法院可能更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进行抚养;
然而,若孩子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认知与独立思考能力,则法院将会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倘若父母双方的养育环境及条件相当,那么法院亦有可能做出一人抚养一位子女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