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年满14岁之人实施故意侵害行为,通常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所造成的结果构成重伤乃至死亡,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予以追诉,则该嫌疑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进行量刑裁决时,将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具体情节,其中包括伤害行为的方式、所产生的后果以及事件的起因等等因素。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事,法院应尽可能给予较轻或减轻惩处。与此同时,法院还将更加重视对其进行教育和挽救,以协助这些未成年人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