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之后,子女扶养协议依照特定条款,允许有所变动。例如,扶养方如果身患重病或是遭受重创,导致其无法继续负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又或者是扶养方未能履行应有的扶养义务,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然而,任何修改都必须具备充足的理由以及确凿的证据支持,并且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