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转移,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意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隐秘且不为人知的方式,擅自将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转移至他方或其他资产所在地,以此导致原定的夫妻共有财产的价值降低甚至无法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分配。例如,私自将银行存款转至他人名下的账户中,对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进行隐瞒并擅自出售,或者将夫妻共有的珍贵物品秘密隐藏等行为均属于此类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