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并不是简单地以基本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它需要全面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通常情况下,若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标准便可参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进行支付。
然而,若是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但原则上应维持在每月总收入的50%以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