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程序之内转移财产之行为并未设置确切时限作为规范性要求。
然而,只要在离婚的整个流程之中发现任何一方向外有意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另一方即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常而言,若在离婚诉求提出与处理的这一时段里或者是离婚前不久(比如一年以内)出现了显而易见并且具有主观故意性的财产转移现象,那么法庭将会高度重视此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公正判决。即便财产转移行为发生的时间相对较长,但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恶意,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