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离异并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以后,他们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将变得颇为复杂尤其涉及到子女遗产分配方面。
具体来说,若这部分遗产系再婚后所取得的单人所有财产,那么任何一位配偶均可通过制定遗嘱的方式,明确地将这些财产遗赠予自己的子女。
然而,若未曾留下遗嘱,则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而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同样享有相应的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再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某一方的份该方拥有完全的自主权来决定是否将其遗赠予自己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