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离婚后出现某方未依照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状况,另一方可首先尝试与该方进行平等、友好的沟通协商,促使其遵守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按时足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假如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并责令对方支付所欠付的抚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直接从被告方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应支付的抚养费用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