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欠款事项,即使时间跨度超过了整整三年,追究其法律责任仍然是可行的。
然而,在此情况下需要对相关细节展开深入剖析与研究。比方说,倘若在这三年间,您曾经向对方明确表达过索偿的意愿,或者对方也曾公开承诺过愿意偿还债务,那么在此期间内,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已经发生了中断,并需从头开始计算。反之,若无上述两种情况,对方可能就会持以诉讼时效已过期为由进行辩护;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一定会对此种抗辩予以采纳。因为在实际审判过程中,如果对方并未在诉讼程序中提出时效抗辩,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对时效问题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