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绝大部分情形下,针对那些被指控犯有欺诈行径的嫌疑人,警方首先会开展紧急逮捕行动,之后再为其进行口头陈述的记录收集工作。如此迅捷地处理,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法院能够及时地控制住嫌疑人,避免他们在逃逸过程中销毁关键证据或者继续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当嫌疑人成功被捕获之后,警方将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时限,对其展开深入的审问,并在此过程中完成对其口头陈述的记录工作,以便获取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扭送】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