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彩礼费用应否进行分配及具体的分配方式,则需全面地考量众多繁杂的影响因素。若婚姻双方已完成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却并未能共同生活在一起;抑或是在缔结婚约之前,支付了彩礼费用,致使支付方陷入了经济困境之中,那么在他们面临离婚时,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这笔彩礼费用。
然而,假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并且这笔彩礼费用也被投入到家庭生活中进行日常支出,通常情况下,便不会再予以返还或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