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套现行为涉及到非法经营罪,具体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套现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其次,所导致的金融机构资金在二十万元以上无法按期偿还,或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达到了十万元以上;
最后,必须是在明知其用途为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信用卡套现是一种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行为,对正常的金融秩序构成了严重干扰和破坏。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