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变更抚养权事宜,当事人可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若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变更抚养权的相关事宜并签订相应协议,则无需另行办理特殊手续,只需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加以确认即可生效。
然而,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寻求法律途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期获得变更抚养权的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衡量,确保所作出的裁判合法且公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