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彩礼在婚姻终止之时是否有资格要求收取归还,这一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分析和判断。当男女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程序,然而却并未真正开始共同生活;或是在婚前男方赠予女方彩礼,结果让赠予者在经济上陷入了困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破裂时男方有权主张获取彩礼的全部或部分归还。
然而,若男女双方已经开始共同生活,并且彩礼被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那么想要全额收回彩礼可能会面临相当大的难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