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之法定追诉时效通常设定为五年。侵占罪乃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之目的,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将代为其保管之他人财物、遗忘或隐藏于地下之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原主,此种行为即构成侵占罪。若犯罪涉及金额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法定追诉时效可延长至十年。若在法定追诉期间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则前次犯罪所剩余之追诉期应自新罪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