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且育有子女的状况下,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层面的离婚现象。由于尚未办理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因此双方之间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身份关系。然而,当事人依然有权就子女的抚育以及财产的分配等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对此类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做出公正裁决。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法院将依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最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