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承担的抚养义务通常应延续至其成年18岁;然而,若子女已年满16岁但仍未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18岁,并且他们能够通过自我劳动取得主要的生活来源,且这一收入能够足以支撑本地一般生活水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考虑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