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工伤鉴定乃是特定为劳动者于工作环境中所遭受之损伤所作出的准确评估,亦着重考虑伤亡事件与其岗位工作间的密切联系。相较之下,伤残鉴定之范畴更为宽泛,其涵盖范围不仅限于工伤案件,更为包括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以及其他各类伤害造成的伤残评定。就工伤鉴定而言,其标准及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源自《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重要法规;至于伤残鉴定,其可能基于众多鉴定标准实行,譬如《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相关规范。经过严谨细致的工伤鉴定之后,劳动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工伤赔偿权益;而在进行伤残鉴定过程中,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明确赔偿责任方并确定最终应赔付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