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已然注册妥当的商标受收到法律的严密保护。自商标注册成功之日起,注册人便拥有了对此商标的专属使用权。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均不得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程度较高的标识,否则将被视为侵犯注册人的知识产权,构成违法行为。此举旨在有效地保障商标注册人的商业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的公正性以及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