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期,我们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形。对于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上诉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其法定上诉期限为十天,自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计算;而对于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服的上诉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其法定上诉期限则为五天,同样自收到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这就意味着,在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后,被告人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同时,检察机关也享有提出抗诉的权利。若超过上诉期限仍未提出上诉或抗诉,那么该判决或裁定便将自动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