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单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进行调解之际,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以下所需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这是确认个人身份必不可少的文件;
其次是结婚证,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关键凭证;如果您们育有孩子,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作为辅助证明;
此外,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及存款凭证等;
最后,为了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可以提交诸如家庭暴力证据、婚外情证据或者分居证明等相关证据。
同时,在撰写起诉状时,务必详细阐述离婚的具体要求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