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涉案金额,依据具体情境会有相应的区隔。总的来看,若行为人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自身消费或向他人出借以获取利润,或者本息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且涉及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应当被视为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和起诉。而对于那些将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样需要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侦查和起诉。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