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书的下达时间应当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算起,不得超过十日之久。
然而,若案件较为复杂,需进行相关实验测试或技术鉴定,则责任认定书的生效时间应当自实验室报告与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之日起,再经过五天的等待期后才可最终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由于诸多因素导致事故处理过程变得复杂且难以捉摸,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批示延长责任认定的有效期限,但最长时限不能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