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集资诈骗罪中的犯罪者主观上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态度,而且其行为意图便是以非法手段攫取和占有公众所提供的集资款项。
具体来说,即犯罪分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集资行为严重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然而他们依然冒险为之,甚至从一开始便计划将所筹得的资金收入囊中并蓄意逃避返还给公众。例如,通过虚构某些虚假项目或夸大投资回报以此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但在内心深处并不想实现其承诺,而是图谋侵吞这些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